雇主要提供三餐及住宿。三餐的部分要讓外籍勞工吃得飽為原則。寢具的部分也是由雇主準備的唷。
首頁 > 常見問題
-
1.外籍勞工要來了,僱主要準備什麼東西?
-
2.家中可以裝監視器嗎?
家中可以裝監視器,但是只能裝在家中公共區域,例如:門口、客廳、餐廳、走廊…。
不可以裝在廁所或是移工的房間。但是要事先告知移工唷。 -
3.外籍勞工生病、受傷怎麼辦?
如果外籍勞工因為工作而生病或受傷,雇主必須負擔醫藥費及陪同就醫。 但若只是一般的感冒、牙痛、頭痛…等。醫藥費是由外籍勞工自行負擔,但是離家最近的醫療場所及科別, 雇主還是比較了解,可以和外籍勞工講一下哪一間醫院或診所可以就近診療。
-
4.如何和外籍勞工相處?
遇到溝通障礙或是外籍勞工工作表現不佳時,千萬不要用不耐煩的口氣直接指責外籍勞工, 以免讓外籍勞工覺得自己身處在不愉快的環境之下,讓工作效率更加遞減,遇到狀況時,雇主可以先用良好的口氣請外籍勞工改進, 但是外籍勞工還是沒有達到雇主的標準,雇主可以透過仲介的協助,由第三方讓外籍勞工知道雇主的期望及需求。
-
5.印尼外籍勞工不吃豬肉怎麼辦?
印尼籍外籍勞工,因宗教信仰而幾乎都不吃豬肉。雇主不可以強迫外籍勞工吃,必須尊重他們的信仰。 如果家中的飯菜剛好都是豬肉,可以請外籍勞工自己做1~2道菜可以自己吃的分量,雇主必須提供豬肉以外的食材。
-
6.外籍勞工在台灣可以開戶嗎?該怎麼做?
外籍勞工可以在台灣開戶。但是每間銀行規定的要準備的證件不一樣, 所以開戶前先打電話問一下您要去的銀行,除了護照、居留證、印章之外還要準備什麼東西。
-
7.外籍勞工要如何匯錢回家?
外籍勞工匯錢必須透過合法管道。除了銀行之外連便利商店也有配合的合法匯錢管道。 所以請勿透過來路不明的匯款管道,免得讓辛苦錢一去不回。
-
8.何謂雇主聘前講習?
本國雇主於第1 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 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聘前講習自105 年7 月1 日起實施,聘僱之外國人於當日後( 含) 入境或接續聘僱之首聘雇主〈含變更雇主〉, 均應先行完成聘僱前講習,方可核發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 -
9.如果雇主原本申請外籍勞工的原因消滅(如:被看護者死亡),有哪些事情需要辦理呢?
雇主應在30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者經外籍勞工同意後,在期限內辦理手續安排出國。 如果在登記轉換期間,就已經有新雇主願意承接,應該要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資料結清。
-
10.要幫外籍家庭看護工排年假嗎? 1 年應該排幾天呢?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休假沒有強制規定,應依照勞雇雙方簽訂的勞動契約規定辦理,並且由勞雇雙方合意約定。
-
11.外籍機構看護工可以幫病患抽痰嗎?
外籍機構看護工可以從事餵食、更衣、清潔身體、拍背、按摩、傷口分泌物簡易照顧等非專業醫療行為照護工作。 或者是協助本國工作者,從事以照顧病患為目的之環境清潔、膳食料理、衣物洗滌等工作。 但是不可指派外籍看護工從事如打針、抽痰等侵入性治療具有專業性及危險性等工作。
-
12.什麼是就業安定費?
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故就業服務法第55條另規定,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 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利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
13.就業安定費何時寄帳單?何時繳交?逾期繳交會有甚麼問題?
1.就業安定費帳單寄送,係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中旬寄送繳款通知單, 通知雇主於該月25日前繳納該期應繳納之就業安定費。
2.如逾期未繳納者,將於3月、6月、9月、12月中旬寄送掛號信之催繳通知單, 通知雇主最後繳納期限,逾期將產生滯納金。
3.滯納金加徵: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第5項規定,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得寬限30日; 於寬限期滿仍未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完納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其未繳就業安定費0.3%滯納金。但以其未繳之就業安定費30%為限。
-
14.就業安定費是算到哪一天?外籍勞工已經被仲介帶走,是不是不用再繳交就業安定費?
1.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第4項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之2規定, 如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情事,且經本部廢止聘僱許可者, 就業安定費係計算至本部「廢止聘僱許可前1日」止。
2.如外籍勞工僅係交由仲介公司代為管理,然在外籍勞工經本部許可轉出至其他雇主或出國前, 原雇主仍須繳納就業安定費,並非被仲介公司帶走即可免繳納。
-
15.外籍勞工入境時的健康檢查應該怎麼辦理呢?
外籍勞工入國後,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18 及30 個月的前後30天內,雇主應安排其至醫院接受健康檢查。 健康檢查結果如有不合格項目者,於其完成治療或治療再檢查後,雇主應於15 日內檢具完成治療證明或再檢查診斷證明書送衛生局備查。 定期健檢因故未能依限辦理者,得檢具相關文件報衛生局備查,並得提前於7 日內或事由消失後7日內辦理。
-
16.轉出流程要多久?
須向勞動部勞發署申辦轉出或廢止聘僱之函文,至函文發文日起60天內須成功轉換老闆, 若特殊狀況可再得以展延60天(如:病人往生或入境未滿一年), 若未在限期內完成轉換手續,外籍勞工應於規定期限內出國。
-
17.外籍勞工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期間,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負責安置等嗎?
須向勞動部勞發署申辦轉出或廢止聘僱之函文,至函文發文日起60天內須成功轉換老闆,若特殊狀況可再得以展延60天(如:病人往生或入境未滿一年), 若未在限期內完成轉換手續,外籍勞工應於規定期限內出國。
-
18.雇主需要通知仲介的事?
•外籍勞工要出國或返鄉(出境台灣)
•雇主變更戶籍地
•雇主要變更政府帳單寄件地
•外籍勞工變更居留地
•外籍勞工行縱不明
•病人往生
•雇主往生
-
19.外籍勞工跑掉怎麼辦?
如果外籍勞工連續曠職3 天失去聯繫,仲介會協助雇主在3 天內以書面通知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移民署專勤隊及警察機關,並通知勞動部。
-
20.外籍勞工返鄉沒有回來怎麼辦?
倘若外籍勞工未於約定時間返國,且已逾重入境許可效期,雇主得依規定申請遞補新外籍勞工。
-
21.我可以帶外籍勞工出國玩嗎?
可以!但是請注意旅遊地是否要額外辦理簽證? 如果外籍勞工要出國,最好提前兩週通知仲介公司。 我們要協助外籍勞工辦理重入國手續,以免外籍勞工出境後進不了台灣。
-
22.外籍勞工何時做健康檢查?
外籍勞工入國後,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18 及30 個月的前後30 天內,應安排其至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健康檢查結果如有不合格項目者, 於其完成治療或治療再檢查後,雇主應於15 日內檢具完成治療證明或再檢查診斷證明書送衛生局備查。
-
23.外籍勞工將聘僱期滿,勞雇雙方都還有意願繼續合作,需要做什麼手續嗎?
如果勞雇雙方有續聘意願,必須在外籍勞工到期的前2 至4 個月辦理續聘手續。會協助您和外籍勞工確認續聘後該注意的事項。
-
24.何謂期滿轉換?
聘僱許可期限到期的外籍勞工,經與原雇主協議不續聘,且願意轉由新雇主接續聘僱者,原雇主應於聘僱期間屆滿前2至4 個月內, 為外籍勞工向勞動部申請轉換雇主或工作,由勞動部依外籍勞工的意願於資訊系統登錄必要資料,協助媒合。 如於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前,有新雇主願意接續聘僱,並經勞動部許可後即可繼續留臺工作。
-
25.續聘後外籍勞工說要返鄉休假,我一定要同意嗎?
外籍勞工於聘僱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雇主應予同意。雇主如無故拒絕,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得限期改善, 或將依法廢止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
26.外籍機構看護工適用勞動基準法嗎?
養護機構僱用的本國勞工或外籍勞工,均受勞動基準法保障,工作時間應依規定辦理。 另外,外籍機構看護工的住宿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所定的項目及標準妥善安排。
-
27.雇主可以把外籍勞工調派到名下其他工程或工廠嗎?
外籍勞工可以到同一雇主其他工程或工廠進行工作契約範圍內的工作; 但製造業重大投資、特定製程及特殊時程等引進之外籍勞工除有「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 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規定得調派之情形者外, 是不可以調派至許可以外之工廠工作。另營造業工程專案核定之外籍勞工應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始可調派。
-
28.雇主可以讓聘僱的外籍勞工操作起重機或者堆高機嗎?
雇主得指派所聘僱從事製造工作且經訓練合格取得操作證照之外籍勞工,間歇性從事與製造業產品製造等體力工作有關之操作堆高機或起重機等工作, 但若雇主指派外籍勞工專責從事操作堆高機或起重機,即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 條第3 款之規定。